托运的货物受损怎么维权

作者: 沛县律师整理 2019-08-05

李某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二十台液晶电视从上海运至北京某公司。托运时经运输公司查验并按照其要求的包装方式对电视进行包装。托运货物到达北京以后,收货人验收时发现两台电视损坏。李某找到运输公司索赔,运输公司负责人说按照行规最高赔偿标准是运费的十倍那么,托运货物受损应该如何赔偿?下面沛县律师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承运人,即某运输公司不能证明电视的损坏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则应该承担货物损害的赔偿责任。

当货物的毁损归责于承运人,而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原合同又无明确条款约定,可依据运输方式的不同,依次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业交易习惯、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运输公司负责人宣称按照行规最高赔偿标准是运费的十倍,依法无据,显然是不严谨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意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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