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苏永胜抢劫锤杀六人灭门惨案的思考

作者: 沛县律师 【 转载 】 2014-12-19

  入室抢劫仅为还8800元网游欠债,法官称其视人命如草芥

  番禺一家六口灭门案凶手苏永胜昨日在广州番禺沙湾法庭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今年30岁的河南太康籍男子苏永胜当庭表示不上诉,杀人劫财动机是为归还玩网游升级装备的8800元欠债。据介绍,428日凌晨,苏永胜携凶器结绳坠入番禺大石一小区22楼住户家,为劫财接连杀害户主一家六口,包括一名5岁女童、一名2岁男童。法官评价苏永胜视人命如草芥,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故以抢劫罪对其判处极刑。    凶手的姐姐住在案发小区

  在案发番禺区大石某小区,住在不同楼栋的还有苏永胜的三姐。苏永胜在家排行老六,有5个姐姐。案发前,苏永胜的三姐、三姐夫在番禺区南村开办一间小型工厂,经营音响业务。仅初中毕业的苏永胜此前在姐夫工厂打工,月工资约4000元。

  苏永胜离过婚,有一双儿女,在河南老家由父母照料。律师透露,苏永胜离婚的原因可能跟他喜欢玩网游、赌博有关。前几年,苏永胜因沉迷于网游,亏了五六万元。离婚后的苏永胜沉默寡言,沉迷于网游的癖好没改,虽然月工资4000元左右,但基本月光。开工厂的姐姐为节制弟弟花销,每月扣除工资大部分,只留1000元左右给苏永胜花销。

  他在老家建房子,必须要攒些钱。律师透露,苏永胜打工的番禺南村工厂离其三姐住的小区相隔数公里,苏永胜经常会坐公交车串门。苏永胜对案发小区环境较熟悉,小区虽有门禁系统,但苏永胜能轻易混进去。

  劫财为还8800元网游欠债

  法庭查明苏永胜作案动机是,苏永胜因玩网游需赔偿网友损失及急于归还老乡欠款,萌生抢劫念头。随后,他购置作案工具并物色作案地点。苏永胜对自己作案动机也是如此供述。

  杭州女网友证实,今年4月在玩一款叫完美国际网游时,与她在同一个服务器里的男性朋友老苏用了她的账号登录后把她的装备点爆。事后,苏永胜主动电话给她问账号值多少,想买下账号。她称账号值6800元,苏永胜答应五一之后给她转款。命案发生后两天,即430,苏永胜给该网友账号上汇去3000元。苏永胜曾借老乡2000元,案发前424日,该老乡曾经催还。苏永胜也答应还,430日凌晨苏永胜向对方账号转款2000元。

  苏永胜说,为了还债曾向三姐夫私自借60 0 0元,但他未直接用于还债,而是继续投入网游,试图通过游戏装备升级后赚一笔回来,岂料血本无归。案情显示,428日凌晨苏永胜在入室杀害宋先生一家六口后,在宋家搜走现金6800元、银行卡6张、银行U3个,黄金手链一条。

  广州中院刑庭法官认为,苏永胜的犯罪心理成因较复杂,难以分析。但值得注意的是,苏永胜长期沉迷于网游,甚至可能混淆游戏和真实世界的边界。网游不是不可以玩,但要适可而止,更不能将虚拟空间等同于现实,更不能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没意见,不上诉

  没意见。”“没什么好辩解的,犯下的事情自己承担。”“如果有能力赔偿,我就不会去做这种事情了。”“没意见,不上诉。”……

  这是从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到昨日宣判现场,苏永胜能够被记录下来的寥寥数句话。

  辩护律师称,看守所会见阶段,苏永胜曾要求不要通知亲友旁听,他不想让家人面对死者家属。苏永胜甚至拒绝父母花钱为他请律师,说不要再为他花冤枉钱。他觉得自己必死无疑,只希望事情早点了结

  苏永胜的父亲、姐姐昨日还是到宣判现场,但直到法官宣判苏永胜获死刑,他父亲、姐姐哭成一团,苏永胜始终背对着旁听席,离开时也不肯回头看一眼。苏永胜的父亲在宣判后自言自语,我儿子以前是很好的,都是上网害了他

  苏永胜的姐姐边哭边说:弟弟你怎么不肯多说一句话,你不能不上诉啊

  此案受害人宋家的远亲也曾到场旁听,宋家负责民事赔偿部分的代理律师曾愤怒表示,苏永胜的罪行虽凌迟不足以赎罪。昨日宣判后,被害方代理律师称案件算是告一段落,但判死刑也难以弥补给宋家造成的伤害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苏永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公民财物,致六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苏永胜视人命如草芥,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故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将所劫财物发还被害人家属;另苏永胜还需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等物质损失9.7万余元。

  一审判决

  被告人苏永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公民财物,致六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苏永胜视人命如草芥,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故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沛县律师网沛县刑事辩护律师段文超律师针对本案,为大家点评:

  为何认定苏永胜抢劫而不是盗窃

  广州中院法官说,苏永胜提前踩点,购置作案凶器携带入室,先用锤子重击熟睡的受害人宋某容的头颈部,以便将其击晕后搜取财物。宋某容醒来与苏永胜搏斗,随后惊醒同住在屋内的其余受害人,为了顺利劫财,同时害怕因小孩哭闹被邻居发现而暴露自己,苏永胜先后用锤子击打、用镰刀水果刀砍刺等方法杀害六名受害人,在确认屋内受害人已死亡情况下,清理现场再劫财。可见,苏永胜携带凶器入户,其意并非在于直接实施秘密窃取的盗窃,而是直接实施伤害手段,在制服受害人后开始劫财,无论主观还是客观方面均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认为,苏永胜以凶残手段致6人死亡,包括两儿童,其行径惨绝人寰,手段令人发指。不仅无情剥夺受害人宝贵的生命权,而且严重威胁到公众对社会秩序的依赖和安定感,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

  为何定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

  检方认定,苏永胜以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致6人死亡,触犯刑法第263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刑责。

  一般百姓可能认为抢劫罪比故意杀人罪要轻,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教授徐松林说,故意杀人罪最低刑是三年,最高是死刑。而抢劫罪中的入户抢劫情形,最低刑是10年,最高死刑,一旦定为入户抢劫,抢劫罪最低刑要比故意杀人罪更重。

  徐松林介绍,依据最高法司法解释,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在前一种情况下,故意杀人行为是抢劫罪的一个加重处罚情节,抢劫过程中发生的故意杀人只会比没有抢劫情节的故意杀人罪更重苏永胜作案主观动机是抢劫,杀人是为了抢劫,检察机关指控他犯抢劫罪是准确的。

  凶案暴露问题哪些值得反思

  法官认为此案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反思。如小区安保措施是否到位?苏永胜不是受害人所住楼宇的住户,为何轻而易举潜到楼顶?尽管多数小区安装门禁系统,但很多时候形同虚设,多数小区也要求外来人员登记,但落实的很少。

  小区安保人员的监控、巡逻等设施、制度有没有发挥作用?受害人与苏永胜搏斗发出呼喊、哭叫,安保人员有无发现异常?有没有前去看看究竟?证据显示,案发当晚不少楼下住户听到嘈杂异样,但并未在意。

  住户自身安全意识是否足够?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本案中,苏永胜正是发现受害人家中窗户打开,才选定作案。住户进楼时有没有随手关门,不让外来人员很容易通过尾随等方式进入?这些看似细小的事,但也是安全隐患。

  案发时受害人发出呼喊,楼上楼下邻居为何无人理睬,甚至无人报警?不要说群防群治,连邻里之间本可守望相助都无法实现。本案受害人之一在案发时曾跑出大门,却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被杀害,令人唏嘘。值得警醒的是,此现象绝非偶然,邻里之间的隔阂、冷漠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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