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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时间:2015-09-25   作者:沛县律师  【转载】       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不仅面临着身体的摧残,还可能面临着庞大的医疗费,以及交通事故中受到的巨额经济损失。如若受害者自身的经济条件无力应对这种状况,处境将很为难。在日常生活中,为了预防上述状况的发生,人们往往会通过购买保险来转嫁风险。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何理赔才能尽快得到赔偿呢?下面,沛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段文超律师律师将为我们作出详细解答。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经过一连串的理赔程序:

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

3、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4、提交索赔材料。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5、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上述理赔程序为一般程序,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情况危急,需要快速理赔,则可以遵循下述快速理赔程序:

首先,事故发生等到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伤者一方可以去交警队领取认定书,同时向交警查询事故车辆的投保公司等信息,声明伤者情况危急,急需住院治疗费,要交警开具以保险公司为接收人的垫付通知书。

第二步,持先行垫付通知书、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者本人身份证件到车辆保险公司,和相关负责人沟通,申请先行垫付。

第三步,初步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要求伤者方提供住院病历、医药费用单据等进行核实,这时伤者一方应该将上述材料原件交给保险公司,但要注意做好材料交接手续。

保险公司同意垫付后,一般会要求由患者所处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传真的形式,将医院银行帐号发给保险公司。

最后,保险公司会将垫付款直接打到医院的银行帐户,伤者的治疗费用将会从中支付。余款则由医院退还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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