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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针扎女婴案宣判 “毒父”获刑10年

 只因怀疑女儿并非亲生,“毒父”先后用多根钢针刺穿女婴身体。23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殷志贺有期徒刑10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殷志贺故意非法夺取他人生命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殷志贺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未遂,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今年8月19日晚,黑龙江北安农场赵光镇一名出生仅两个月的女婴被家人送往医院抢救,发现女婴体内被插入3根缝衣针,伤及肝脏、肾脏,一度生命垂危。所幸经治疗女婴现已出院。

    8月30日,女婴亲生父亲殷志贺投案自首。据殷志贺本人交代,因怀疑女儿并非亲生而生出歹意。殷志贺于8月4日夜,用钢针刺入婴儿身体里,经医院手术取出钢针后,又分别于8月15日和8月16日夜,先后将3根针刺入女儿体内。

    在法院外,女婴母亲李明阳向中新社记者说:“我是看他父母的面上,写了个原谅书给检察院,请求法官从轻判罚。他(殷志贺)看见孩子还能流出眼泪、还去抱抱孩子,可我却不能真正的原谅他,我也感觉不到他的忏悔,他对不起亲生女儿”。

    据李阳明介绍,殷志贺目前拒绝向母女二人提供抚养费,“殷志贺让一切事情去找(殷志贺的)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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