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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务工遭遇恶意欠薪 律师主持公平正义

出国务工遭遇恶意欠薪 律师主持公平正义

【案情简介】

2011年新年刚过,来自沛县的三十八名农民工经人介绍认识了单某,希望单某能帮他们圆出国打工、挣更多钱的梦想。单某收取了三十八名农民工每人1000~1500元不等的押金,并与农民工们签订了一份赴蒙古国做工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出国务工人员工资每人每天220~300元。

几经周折,2011427日和57日,三十八名出国务工人员终于自己筹资来到了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十三区,他们当日就被乌兰巴托十六区的一个中国人(后来知道是中国浙江的老板,名字叫孙某)接走做工,孙某还承诺,每个月的5号结清他们上个月的工钱。可到了下个月的5号,孙某与单某不但不给这三十八人本应得到的劳动报酬,还逼迫他们去乌兰巴托的十九区继续做工。这三十八人从沛县老家带来的钱全都用完了,连简单的洗漱用品都没钱买了,于是他们为了让单某和孙某支付工资,决定停工。可单某非但不支付拖欠的工资还纠集十几名地痞押着他们到乌兰巴托的十九区继续做工。64日晚上,在被押送途中,这三十八个人趁着夜色的掩护和押送人员的不备,纷纷逃进了深山。惊恐不安的他们直到次日凌晨5点才躲开搜寻他们的地痞,一起来到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求救。

在大使馆的帮助和多次督促下,这三十八人终于在2011620日两手空空地回到了祖国东北的边陲小城二连浩特,二连浩特市民政部门帮他们解决了回家的路费。

回到沛县后,这三十八人拖着饱受摧残的身体,开始找单某讨要工钱。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去了单某的老家无数次,但是均无任何结果。他们想到在蒙古国期间不仅拿不到合同约定的报酬,还遭受到了地痞的殴打、辱骂,个个心中不甘。于是,以朱某、徐某为代表的三十八人再次聚集在一起,开始走上了上访讨要工资之路。2011年至2012年期间,这三十八人数次到沛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由于这三十八人中的大多数来自沛县盐都区的乡镇,因此沛县盐都区律师决定帮助他们讨回拖欠已久的劳务报酬。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权益,沛县盐都区律师选择了在这方面经验较为丰富的律师来承办此案。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律师遇到了很多难题。是受援人员多,联系困难。此案涉及的三十八人来自不同的乡镇,他们以为有援助律师替他们去要工资了,就纷纷又外出打工了,导致律师与他们联系困难重重。二是用工关系复杂。律师通过与劳工们的谈话发现,本案用工关系十分复杂,迷雾重重该工程是多次转包,而对于其转包关系,劳工们的了解也极其有限。从协议上看,劳工们受雇于沛县盐东镇的单某,可通过调查发现,单某只是一个小工头,单某的上级另有其人,是浙江人陈某,而陈某的上级是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刘某。三是被告难确定,证据不足。本案中,被告的主体构成比较复杂。如果将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诉讼证据方面还比较欠缺,要想调查证据,调查证据的申请书和诉状还要翻译成蒙古语,诉讼成将加大,诉讼时间将拖长。并且在证据提供上,劳工们根本无法提供可靠的信息(劳工们对于自己在蒙古国期间打工工地的具体名称都不知道),特别是在工资欠款这个最重要的证据方面,一部分劳工只与单某存在口头协议,并无书面欠条,三十八名劳工中只有二十二名持有单某签名的欠条,欠款合计1878476元,而另十六名劳工则没有与拖欠工资有关的任何证据,这部分工资合计107368元(此数据系劳工们自己提供,还需单某确认),加起来共计295215.6元。劳工们无人知道单某现在何处,也就是说,即使打赢了这场官司,他们的工资问题也很可能ㄤ法真正落实。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调取到更可靠的证据,律师多次致电我国外交部。在外交部相关负责人的帮助下,律师又与主要负责对外贸易和驻外人事管理的商务部进行了联系,希望能得到劳工们所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详细背景资料、生产经营状况和劳动用工状况。最终,律师与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取得了联系,并在大使馆的帮助下得到了中国驻蒙古国领事保护中心的电话。通过电话,律师详细地了解到了受援人在蒙古国的遭遇与向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求助的过程。

针对被告主体的确定,律师召集援助律师集体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应抓住关键人物单某,只要找到单某,一切就变得简单了。在整个办案的过程中,不仅案件的取证过程困难重重,案件处理的进程也一波三折。尽管援助律师经过加班加点的工作为劳工们办理了各项援助手续,但在20126月向法院一审立案通知劳工们交纳诉讼费和公告费时,受援人均已离开沛县外出打工了,难以与他们取得联系,而在多次通知劳工们的家属后,仍然没有一个劳工前来交纳费用,法院只好暂且作撤诉处理,本案被迫中止。2013年春节,劳工们陆续回乡,律师为了保护案件的诉讼时效(欠条的时效),积极联系劳工。想到律师夜里11点多还前往公安局安抚他们的情绪,想到律师帮助他们处理与单某的纠纷,想到案件审理期间律师连续两天在酷暑下陪伴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劳工们感动了,他们看到了律师律师的真情实意,于是纷纷来到律师再次办理申请。

现在案件的关键点就是寻找单某。律师主任想到春节后不久就是清明,依照风俗习惯,单某可能要回沛县扫墓,因此请大家多加留意,并与单某户籍所在地的村主任、书记取得联系,请他们协助一并留意。清明节期间,单某果然回沛县祭祖,村主任发现了单某并及时告知律师。律师立即与法院取得联系,并联系两名劳工远远地看住单某。当律师和法官来到单某的面前,向单某讲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不履行责任的法律后果时,单某不得不表示愿意配合解决劳工们的劳务报酬纠纷。

由于被告单某有意进行调解,在取得三十八名受援人的同意后,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劳务纠纷进行了民事调解经过多轮庭外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于2013415日达成协议:被告单某欠原告朱某等三十八名劳工工资27097.6元,于20131230日前付清。

考虑到被告单某因工作经常出国,存在为了逃避债务而出境的可能性,律师还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限制单某出境的限制出境申请书,被法院认可。20131230日前,三十八名出国务工人员都如数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此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例点评】

此案不是一起简单的农民工集体催讨工资案,而是一起中国劳工赴境外打工的跨境劳动争议案,其涉及国内与境外不同的法律关系,且受援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用工主体复杂、证据收集难。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会给社会甚至两国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律师在此案办理的过程中,充分分析案情,实事求是,抓住案件关键点,化复杂为简单,高效低成本地化解了一起跨国劳务纠纷案,不仅充分显示了律师的智慧,更进一步体现了律师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独特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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