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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海打工者罹难法援索赔慰家人

【案情简介】

1995127,丁某之子丁某伊由中国江苏国际×合作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公司)与台湾×国际公司共同派赴远海从事渔业捕捞工作。1996313,丁某伊在美属萨摩亚海域作业时落海,下落不明。两家公司没有及时将事故信息告知丁某,直到2001年才派人通知。2001514,丁某伊被沛县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丁某先后向沛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沛县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履行赔偿义务,但是都没有圆满解决。20109月,丁某委托律师,承办人通过调查发现,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管辖。20121030,上海海事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要求企业履行22.47万元的赔偿义务。

20109月,丁某迈着疲惫的脚步走进沛县律师中心,这位饱经风霜、为维权而四处奔波的老人终于忍不住老泪纵横,向接待人员哭诉了多年来的艰苦维权之路。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接待了他,看到老人带来的一张张泛黄的判决书和再审申请书,一页页被汗水浸湿又干枯的发票,大家的心被震撼了。看着眼前的卷宗,大家体会到老人的艰辛和执着。

经过询问,工作人员得知:1995127,丁某之子丁某伊与中中合×公司签订了赴远海捕捞协议,约定中合公司与台湾×国际公司共同派丁某伊赴远海从事渔业捕捞工作。合同签订后,丁某伊按约赴台湾从事远洋海上捕捞工作。1996313,丁某伊在美属萨摩亚海域作业时落海,下落不明。中合×公司未能及时将该讯息告知丁某,直到2001年才将丁某伊落海的信息反馈给他的家人。2001514,丁某伊被沛县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事后,中合×公司补发丁某伊19964月至20015月的工资共计39900元。2002510,丁某向沛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中合公司对丁某伊按因工死亡给付相关待遇。200424,沛县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一丁某伊属于因工死亡,后该局认为适用法律不当,于2004412作出撤销决定。2004416,沛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依据不足,.驳回丁某的申诉,终结审理。20045月,丁某向沛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被告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87万元。2004123,沛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中合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98万元,扣除已给付的89900元,还应给付49900元。丁某不服,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510.2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中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精神抚慰金变更为1万元。二审判决后,丁某不服,先后多次向江苏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91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令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承办律师接案后,翻阅了大量卷宗材料,根据余某案件的经验,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本案属于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管辖范围。201012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再审申请人申请理由成立,撤销本院及沛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移送上海海事法院审理。2011620日,上海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审理期间,由于第一被告中合×公司人去楼空,承办人员依法申请追加中国江苏×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公司)为第二被告参加诉讼。理由为:1)两被告隐瞒事实达数年,导致原告不能及时获知丁某伊的信息,并丧失了向台湾×国际公司索赔的机会,两被告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中合×公司虽然赔偿了5万元的人身保险费用及丁某伊19964月至20015月的工资,但不能以此抵销被告赔偿的责任数额。(3)两被告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中的标准和范围,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承办人为了支持主张,先后出示了大量证据,并申请调取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及徐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赴境外捕捞工作”的相关批件。

20121030,因丁某患心脏病、哮喘及风湿性关节炎等住院治疗,承办人向躺在病床上的丁某宣读了上海海事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丁某伊因意外事故及下落不明系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海域,故本案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进行计算。因两被告未举证证明其在丁某伊落海事故发生后及时将情况告知原告,且中合×公司在“补充协议”中承诺,在公司没有宣布人员在外结果时,按合同正常支付国内工资,故中合×公司已向原告支付的人民币39900元属正常计付的工资;而中合×公司转付原告的人民币5万元属于丁某伊死亡的人身保险金,这两笔款项均不应从两被告应赔偿数额中扣除。判决如下:被告中国江苏国际×合作公司公司和被告中国江苏国际×合作公司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丁某连带赔偿人民币22.47万元。

宣读完判决书,躺在病床上的丁某早已满脸泪水。

【案例点评】

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纠纷在江苏沿海城市相当多,尤其是近年来船员海难事故赔偿多发,严重影响了地区社会稳定。此类案件属于律师案件中承办难度最大、调查取证最费力、办案过程最曲折,也是承办效果最好“息访罢访”最显著的案件。丁某案件最为典型,也最能凸显律师铁肩担道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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