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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时是否要给配偶保留份额

时间:2020-03-11    阅读

    沛县法律咨询

您好,在日常生活中,我和我老伴经常斗嘴家庭生活不是很和谐。几年前,我的老伴被医院检查出患有严重心脏病。不久前,他认为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于是立下一份遗嘱。遗嘱的内容大致为他去世后,他名下的房屋及财产都归儿子所有。但是,我认为我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了,老伴应当为我留一份财产。请问,我老伴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沛县律师解答

您老伴的做法是违法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款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可见,法律明确规定,老人订立遗嘱时,必须将一部分财产份额分给老年配偶,因为老年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当初,您在有劳动能力时,为了抚养子女、维持家庭生活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现在,您丧失了劳动能力,您需要得到扶助,以便顺利度过晚年。因此,国相关法律规定老年人在分割遗产时,必须为老伴留一份财产。您老伴的行为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很大原因在于您老伴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因此,您可以向您老伴介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的知识。与此同时,您也要提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只有这样您才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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