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子女有义务为老年父母修缮房屋吗
沛县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两个儿子,现在他们都已经成家了,但两个儿子都没有把我们接过去住,所以我和我老伴一直住在老房子里。不久前,老房子的墙角出现了裂缝,每次下雨,雨水都会渗到屋内。我要求我的大儿子出钱替我们修缮房屋,但是大儿子担心所有费用都由他自己承担,因此拒绝了我的要求。我想知道,我的儿子有义务掏钱为我们修缮房屋吗?
沛县律师解答
您儿子有义务掏钱为您二人修缮房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可见,您儿子作为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排您二老的住房,有义务对您二老自有的住房进行维修。目前,老年人的住房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住房对各位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都极其重要。随着年龄的增长,您与老伴的的活动范围更加狭窄,相信您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住房内,住房质量对您的身心健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您应当坚持您的要求,对您的儿子进行劝说,相信您儿子会掏钱为您维修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