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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亩泥鳅塘遭污染 法援调解赔偿248万

【案情简介】

2013523,一群情绪激动的群众走进连云港市新浦区信访局群众工作部接待大厅,吵嚷着要见区主要领导;同时,还有一批群众到市政府上访,诉求都是请政府出面,尽快解决百亩泥鳅塘因水质污染,泥鳅大面积死亡产生的损害赔偿问题。新浦区信访局初步了解情况后,因案情重大,又涉及重大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便及时启动重大事件应急预案,请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孙宜苓赶往信访接待处,共同接待来访群众,研究、制订解决方案,避免发生群体性闹访、缠访事件。

经了解得知,2011年年底,赣榆县×镇农民李某在新浦区×水产养殖基地承包了上百亩地进行泥鳅养殖,预计20137月泥鳅可以上市,产量每塘在7吨左右。期盼着丰收的李某怎么也想不到,一场灾难会悄然降临。2013519,在给泥鳅塘正常换水后,泥鳅出现大面积死亡,波及面积约100亩,泥鳅损失约70吨。李某的岳父张某在回忆当时的情况时,声泪俱下地说:“中午12点多开始抽水,到晚上9点左右,俺就发现不少泥鳅都漂了上来,一看就知道是中毒了,赶紧招呼家里人买药往塘里撒,可惜晚啦,泥鳅还是成批地死,全家人抱团哭啊。”李某又告诉孙宜苓:“俺就是看中水质好才承包的,以前换水很正常,可那天给18个泥鳅塘换了水,泥鳅却成片成片地死,当时第一反应是有人投毒,便立即报了警。晚上到家算算,泥鳅苗、饲料、人工以及水塘承包费用等加在一起估计损失有300多万元。”面对泥鳅大面积非正常死亡,李某及其亲友立即开始查找事故原因,当走到取水河道时,他们发现河道内有不少死鱼,于是怀疑是河水遭到了污染。附近村民也反映当时河道内有一股刺鼻的气味,很像一种叫“甲拌磷”的剧毒农药的气味。李某及其亲友调查发现,造成河水污染的可能是附近的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刚给苗木喷过农药,肯定是使用不当,部分农药经渗透由沟渠流到了附近的小官庄西小河,造成河水污染,而这条河下游便是泥鳅池取水的水源地。李某及其亲属多次与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涉,但均无果而终,该公司不承认侵权损害的事实。

由于水质受到污染,泥鳅大批死亡,李某背负了巨额的债务,债权人整天上门讨债。因为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新浦区招商引资项目,心急如焚的李某就索性到浦南镇镇委镇政府讨要说法。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组织派出所、农技站、水利站、安监所、司法所等部门成立专案调查组,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相当重视,责令成立专项督办小组,召开由区委政法委、宣传部农田水利局、司法局、环保局、信访局、物价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讨论事件赔偿及善后处理方案。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在第一时间大版面报道了本案,纷纷关注这起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事件,结合饮水保护工程,全市掀起了“要发展还是要保护环境”的大讨论,案件影响面进一步扩大。新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李某的实际经济情况,批准了他的法律援助申请,并由孙宜苓主任亲自代理该案。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孙律师综合分析情况后认为,在政府高度关注的情况下,走调解途径会比诉讼更有效,获得的支持力度也会更大。为了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孙律师多次前往李某家里开展安抚工作,深入阐述依法维权和主张调解的现实意义,最终赢得了受援人的信任。为了取得关于环境污染的有力证据,孙律师在接访后次日就来到事发地察看水塘污染情况,在区公证处人员的见证下进行摄影、摄像以固定现场证据。随后,孙律师又先后三次跟随调查组调查泥鳅死亡的原因,并抽取水样、土壤等样本送往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确认是农药污染所致,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经与当事人初步测算,包括地租、购买泥鳅苗、喂养饲料、预计收入、人员工资、池塘清理等各项费用支出共计3805778元。

自泥鳅塘污染事故发生后,孙律师多次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区委督办组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一是查清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新浦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区分管领导一线指挥,区农水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物价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赶至现场,对泥鳅死亡事件进行调查二是根据孙律师的建议,区环保局、区农水局启动了对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前期行政处罚程序。三是根据孙律师的建议,启动应急用水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因正值泥鳅养殖用水高峰期,区政府办公室立即通知官阳村周边十个村的养殖户停止使用污染水源,并从鲁南河紧急调水,对泥鳅塘周边可能受到污染的水体进行冲刷,确保泥鳅塘的用水安全和需求。同时,安排专人全天候检测泥鳅塘及周边水体的状况确保水环境安全,一旦发现鱼类死亡等现象,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四是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成立污染区域看护队并驻点现场,监督、指导死亡泥鳅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保证污染鱼塘的水产品不流入市场、不流上餐桌。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孙律师的辛勤工作,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损害赔偿工作进展顺利经过与江苏农业科技有限发展公司总经理的四次协商,李某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江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48万元。至此,经过二十六天的代理维权,百亩泥鳅塘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圆满结案。由于工作突出、处理果断,区法律援助中心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也得到了当事人和其他泥鳅养殖户及周围群众的肯定和赞许。本案化解了一起有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疏解了政府和普通百姓之间的隔阂,同时引导百姓学会了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正确表达诉求。

【案例点评】

本案在连云港本地影响极大,牵涉极广,涉案标的较大,法律援助中心尝试与其他各部门协调行动,共同解决问题,仅用二十六天的时间化解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本案对于政府处理重大水环境损害赔偿事件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警示各地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中,一定要注重环境效益,防止类似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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