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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取名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我和丈夫在一个月之前生下了我们的儿子,两个人都非常高兴。我和丈夫都姓张,但是,我们觉得“张”这个姓太普遍了,想要给孩子取一个很特别的名字。我们想来想去,觉得现在英文名字比较流行,所以,就想给孩子起一个中英文结合的名字,让孩子直接姓“Mike”,叫作“桥.Mike。但是,在我们去给孩子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时,公安局户政科的民警却让我们改名,说我们给孩子起的名字违反法律规定。我想知道,我们给孩子起的名字真的不合法吗?   

沛县律师解答

公安局户政科民警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中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姓名权,但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我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第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第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第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由此可知,除上述三种特定的情形之外,公民一般都是随父姓或者母姓的,并且公民的姓名必须要尊重社会的公德,即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谓“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不违背公序良俗,即要符合国家利益、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但是,您给孩子起的名字不仅不利于户籍机关的社会管理,也有悖于我国一般的传统风俗。所以您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给孩子改一下名字。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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