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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吗

    我现在是一名高二的学生。我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好,而我父亲坚持不离婚,母亲就到外地打工,我只能常年跟随自己的外婆生活。我母亲每月定时给我寄生活费回来而我的父亲自从母亲离开家之后就对我不管不顾。最近,我母亲因为身体不好而辞去了原来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能力单独抚养我。我便给父亲打电话要生活费,他每次都说他没有钱,说他现在连自己都养不起,没钱给我。可是,我父亲是有工作的,每个月的收入也不算少。所以,我想请问您,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吗?

    沛县律师解答

您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因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您的父母都应当对您进行抚养和教育,这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此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其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未成年的子女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所以,您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由于您尚不满十八周岁,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需要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您的母亲代为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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