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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上午10点,倍受社会关注的三亚大东海夏日百货停车场“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件”,在三亚市城郊法院开庭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翁志刚、李建林、岳丹等3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2年缓期3年执行;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宋连涛有期徒刑2年。法院宣判后,4人不服并表示将上诉。依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翁志刚为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协委员,曾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05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