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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宣告失踪,丈夫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您好,我的妻子许某在四年前去外省探亲的时候失踪,几年来一直无音讯。就在半年前,我的岳父向法院申请宣告妻子许某失踪,对此事我并没有多想,但是后来岳父突然对我说我居住的房屋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他在向法院申请妻子失踪的同时也向法院提出代管妻子财产的请求,所以要求我将房屋让出。我所居住的房屋是我和妻子共同支付的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岳父却无理取闹,非要我搬出去。为摆脱岳父的纠缠,我想与妻子离婚,并就财产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请问,在妻子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沛县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此条 规定,在您妻子被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您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从您咨询的问题中,可知您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您岳父就您与妻子所有的共同财产有异议。依据本法第三十九条 的规定,夫妻离婚涉及共同财产的处理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协议解决。但出于您的特殊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相信法院会对此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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