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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了婚礼还需要办理结婚登记吗?
法律咨询
您好,我和丈夫是同村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我们两个人情投意合,很快就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不久前,我和他就举办了婚宴,还邀请了我的同事参加我的婚宴。在婚礼仪式结束后,我的同事开玩笑地问我什么时候领的证,并提醒我领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我事后就问我丈夫,什么时候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但是他认为举办了婚宴就代表结婚了。请问,我丈夫的说法正确吗?
沛县律师解答
您丈夫的观点是错误的,是缺乏法律常识的表现。 我国传统的结婚形式是举行婚礼,但在法律上,婚姻实行登记制度, 我国法律未对举办婚礼仪式作出硬性规定。因此,不能以是否举行仪式作为婚姻成立的标志,更不能以仪式代替登记。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 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此外,《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结婚者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后夫妻关系才得以确立。鉴于您二人只举办了结婚仪式而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您和丈夫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登记,以便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子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第一款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