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研究 >> 民事研究 >> 社会热点 >>购买的处理商品能退货吗
详细内容

购买的处理商品能退货吗

时间:2020-01-13   作者:沛县知名律师整理    阅读

典型案例

2000102日,张某路过某百货商场时看见该商场门口围了很多人,非常热闹。张某上去一看,原来是商场因换季在减价处理高级进口凉席。张某看见原来标价280元一床的凉席现在只卖100元一床,张某问售货员王某为什么这么便宜,售货员王某说因为现在换季,凉席已经卖不出去了,并且因为凉席存放在仓库时间较长,有的凉席出现了一点霉变斑点,虽然不影响使用但是却影响了凉席的美观,继续存放下去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现在以处理品的价格出售。张某听了后,看了看凉席,觉得100元买一床进口凉席还挺划算,便挑了一床,交完款后回到了家里。晚上,张某看电视,听电视上说,如果因购买商品质量不合格受到欺诈可以要求商家加倍赔偿损失。张某觉得可以以自己买的凉席有霉变斑点为由要求商场赔偿其“损失”,乘机赚一笔。第二天,张某来到商场,要求商场退货并加倍赔偿其。00元,商场表示自己出售的是处理品,不存在欺诈,不同意赔偿,也不同意退货。张某于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张某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案例分析

处理品是指质量达不到有关标准规定要求或样式陈旧过时,但仍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比如因库存时间较长出现霉变斑点的竹席,发黄或者有轻微破损的纺织品或服装样式过时等。失去使用价值的产品不能视为处理品。处理品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以降价销售。对于处理品,经营者必须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示明显的“处理品”字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因此,如果经营者有这样的标示,消费者明知而仍然购买的,则不能就该处理品的一般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当然,该处理品根本无法使用的除外。如果经营者没有作这样的标示,消费者可以就产品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

在本案例中,商场在销售时明确表明出售的是处理品张某在购买时也明知是处理品,因此商场不存在欺诈行为。另外,商场出售的凉席只是有霉变斑点不影响使用,只是在产品的美观上存在一些瑕疵,张某是不能就该处理品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因此,张某的请求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187-9636-9160
- 法律咨询
扫一扫,关注网站
扫一扫,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