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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绝怀孕生孩子,丈夫怎么办?

我和我妻子结婚好多年了。刚结婚时,她说不想早早地进入母亲角色,所以就没有要孩子。后来由于我们的工作都非常忙,也就将要孩子的事情搁置在了一边。现在,我们都是快要“奔四”的人了,我特别想要个孩子,但是她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拒绝我。我们经常为这事吵架,但她的态度一直很强硬,就是不要孩子。为此我十分的苦恼我想知道她这样一直拒绝要孩子是否侵犯了我的生育权,她有权拒绝我生育的要求吗?

    沛县律师解答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是法律对女性生育权的专门规定,旨在保护女性的生命健康权。其实,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具有生育权,它是与生俱来的。不过男性的生育权与女性的生育权有所不同,女性的生育权是一种生命健康权,男性的生育权是基于夫妻关系的一种配偶权。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法律明确规定,要特别保护女性的生育权,也就是说,男性不能以自己生育权受侵害而强制要求女性生育子女。并且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必须要有夫妻双方的意志和共同的参与,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前提下,妊娠或中止妊娠都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因此,您的妻子并没有侵犯您的生育权,您不能强迫您的妻子生育。您可以与您的妻子针对生育问题多进行沟通。如果通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离婚的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第一款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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