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患儿母亡父再婚生活难 律师出手化解抚养纠纷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10日,随着一份特殊协议的签订,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的十二岁男童万某,在沛县律师的帮助下生活有了着落。2013年6月1日9时许,一位白发老人搀着一个十来岁身体瘦弱的男孩来到沛县律师事务所。老人刚坐下就泪流满面:“他是我外孙万某,今年十二岁。2010年3月8日他父母协议离婚,他就随母亲生活,母子俩没有地方居住就跟我们一起住。2011年2月16日他母亲因患甲亢并发症去世,他父亲当时已重新组建了家庭,我就送他到父亲那里生活2012年下半年我老伴有点想他,就到学校去看他,有很多同学说他天天没有早饭吃,后妈经常殴打他,我们就叫外孙早晚在我们这里吃中午在他父亲那里吃。2013年2月听他同学说他中午基本上就在学校,没有到他父亲那里吃饭,而且很少与别人交流,性格很孤僻。我们就叫他跟我们一起生活,这期间他父亲没有给过任何生活费。最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是他5月14日患了急性肺炎,住院一个星期,父亲都不来看望一下。他这次住院,我花去治疗费用近2000元。目前他父亲再婚生了个女孩后就对他不闻不问,我们没有办法只有求助律师帮助讨个公道。”
为全面了解案情,律师冒着酷暑走访了解万某的父亲和外婆,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想法。经查,万某的父亲确实已于2011年与唐某再婚,生了个女儿,才十几个月大,目前在县城租房居住,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全靠万某的父亲在建筑工地打工维持,居住、生活条件比较差。而万某的外公外婆都是退休职工,在县城有自购的房产,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同时万某也很想随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案情查实后,就如何妥善解决万某的居住和生活问题,律师进行了分析:
(1)怎么才能让万某随外公、外婆生活?按照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万某应由其父抚养随其生活,外公、外婆没有抚养义务。但万某的父亲常年打工,后妈要照顾一岁多的女儿,万某上学期间可能对他的生活照顾不到位,且万某性格自闭,与后妈相处有难度。从有利于万某的成长考虑,最好让他继续跟外公、外婆生活,由其父承担生活等费用。
(2)此案走诉讼还是调解程序?如果走诉讼程序,只能要求万某的父亲承担其在外公、外婆处几个月的生活费用和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好请求法院支持万某随外公、外婆生活并由其父承担生活费用。如果直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不仅不能解决万某目前的生活问题,甚至连外公、外婆垫付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等权益都得不到维护。如果走“诉援对接”的调解之路,边诉讼,边调解,可能效果更佳。
2013年6月4日,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万某的父亲承担其在外公、外婆处几个月的生活费和住院期间的医疗费3000元。开庭前,律师与法官沟通了案情和万某的想法,力争该案有个圆满的结局。同时律师多次做万某外公、外婆的思想工作,让其照顾万某的日常生活,但外公、外婆提出,要万某的父亲每月承担500元的生活费用。当律师做万某父亲的思想工作时,他坚决要求万某随他生活,主要原因是他无力承担儿子每月500元的生活费用。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律师又多次上门做工作。7月10日,某的父亲与万某的外公、外婆最终同意协调此事。在律师耐心的劝说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万某由外公、外婆照顾生活两年,其父每月支付生活费350元,并承担教育和医疗费用,衣物按需添置。万某之前居住在外公、外婆处几个月的生活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其父同意承担。
为了此协议更具有约束力,7月11日法院通过简易程序,依据协议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案例点评】
该案发生在一个特殊家庭,是一个典型的抚养纠纷案,主要是解决未成年人万某因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生活没有着落的问题。该案的办案难点在于查找证据、调查取证难;案件的焦点是万某随谁生活更有利于他的成长。如果依法办案,万某应随父亲生活,但其父重组了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不利于万某的成长,而万某的外公、外婆都是退休职工,在县城有自购的房产,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家庭生活环境有利于万某的成长。办案人通过多次做万某外公、外婆和父亲的工作,最终达成了解决万某抚养和活相关问题的目的。案件的经典之处是律师结合法律和案件际情况,寻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得受援人非常满意。